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文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421********1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1408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丽波、刘文红欠原告李啟海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9月5日前偿还50000元。案件受理费1851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