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煜宇纱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81民初9683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5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阴市马利制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4万元、利息50445.50元及自2017年7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借款本息9990445.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二、江阴市煜宇纱业有限公司、江阴洋马制衣有限公司、江阴洋马大酒店有限公司、马利中、张菁对江阴市马利制衣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对江阴市马利制衣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及案件受理费,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江阴市马利制衣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1)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以债权数额100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四、对江阴市马利制衣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及案件受理费,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江阴洋马制衣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2)以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以债权数额100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五、对江阴市马利制衣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及案件受理费,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江阴洋马制衣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对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国泰华盛贸易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30日前已经发生的和在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内发生的全部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六、驳回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孔祥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50048644R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2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