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顺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渝五中法民初字第00840号 |
案号 |
(2014)渝五中法民执字第001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江门市顺衡汽车贸易公司分二期支付重庆振翔贸易公司货款4812000元、利息108577.32元,第二期支付货款本金时的利息按照2014年1月1日至31日按月利率2%计算。若未履行第二期付款义务,则需按4倍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4-02-20 |
发布时间 |
2015-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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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谭瑞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5699727579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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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门市龙海苑1幢-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