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联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04民初4342号 |
案号 |
(2020)辽0204执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市中山区云乔茶庄人民路店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欠款本金270万元,并自2019年1月21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支付300万元借款本金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至2019年7月26日,自2019年7月27日起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支付270万元借款本金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大连市中山区云乔茶庄人民路店给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保全费5000元;三、被告大连联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常承建、朱琴对上述判决第一、第二项内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具有给付义务的内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224元(原告已预付),由四被告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玉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92031058A |
登记机关 |
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51号宏孚大厦10层9、10单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