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8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叶民初字第744号 |
案号 |
(2015)叶法执字第005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法院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偿还原告顾怀借款本金200000元;二、被告中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清偿借款本金的同时按约定利率计付利息;三、被告河南省平顶山泓利煤焦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150元有被告中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及被告河南省平顶山泓利煤焦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5-08-13 |
发布时间 |
2015-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077803629B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南路西平顶山银行体育路支行11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