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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尚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3********28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722民初1346号
案号
(2018)甘0722执17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尚志同意偿还原告刘立华借款本金90000元,利息39000元,合计129000元,限于2018年5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2018年8月30日前偿还40000元,2018年10月30日前偿还49000元。案件受理费2880元,减半收取1440元,由被告尚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民乐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8-11-28
发布时间
2019-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甘0722执1780号
立案日期
2018-11-28
执行法院
民乐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30440
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尚志
执行法院
民乐县人民法院
案号
(2018)甘0722执1780号
立案日期
2018-11-28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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