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嘉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宜民初字第1026号 |
案号 |
(2015)宜执字第036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嘉盛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华仁公司支付工程款共计66.246352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给付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2.0743万元,其中案件受理费1.5743万元,财产保全费0.5元,由华仁公司负担0.7883万元,嘉盛公司负担1.286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6-26 |
发布时间 |
2016-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勋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663819818T |
登记机关 |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宜兴环科园画溪路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