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炬熹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48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681民初2047号 |
案号 |
(2020)川0681执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炬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四川科地亚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借款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是: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11日起按月息1%计算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止,若到期未支付,则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四川科地亚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625元,由被告重庆炬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邹俊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3048206656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15号4幢1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