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东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南商初字第0570号 |
案号 |
(2015)南执字第01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无锡东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租金18584元,并自2013年7月1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付违约金,随本结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人民币27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30元(已由无锡联通公司预交),由东冠公司承担(无锡联通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东冠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东冠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禄福公司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9-06 |
发布时间 |
2015-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人民中路123号40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