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金联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59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128民初5549号 |
案号 |
(2020)闽0128执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小钊、福建金联置业有限公司应偿还林高豪借款本金6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均按月利率2%计算,其中本金200万元自2016年3月6日起算、本金100万元自2016年3月18日起算、本金350万元自2016年4月22日起算,均计算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以解决本案债务纠纷,该款项分两期偿还:第一期于2019年12月5日前偿还200万元;第二期于2019年12月30日偿还剩余全部款项。二、王小钊、福建金联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林高豪支付因本案诉讼产生的律师费11万元。三、上述款项均应汇入林高豪指定的银行账户(卡号:622908113048482116;户名:林高豪;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总行)。王小钊、福建金联置业有限公司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本案债务全部履行完毕;若王小钊、福建金联置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自逾期之日林高豪杰可依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确认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偿还部分优先抵扣利息。四、案件受理费94528元减半计收47264元由王小钊、福建金联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五、其他事项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时间 |
2020-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5595998710K |
登记机关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自贸试验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