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商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02民初6615号 |
案号 |
(2019)皖0102执13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合肥商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高恒标购房款207600元,并自2016年7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诉讼费4820元,减半收取2410元,由被告合肥商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时间 |
2019-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师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610312247N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火车站明珠广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