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武宣县金鸡乡国强页岩建材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1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1381民初208号 |
案号 |
(2017)桂1381执2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宣县金鸡乡国强页岩建材厂、范国强尚欠原告刘烈广贷款90000元,定于2017年7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刘烈广50000元,2017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40000元:二、若被告武宣县金鸡乡国强页岩建材厂、范国强2017年7月30日不能按时偿还到期贷款,则原告刘烈广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武宣县金鸡乡国强页岩建材厂、范国强未偿还的全部贷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9-05 |
发布时间 |
2017-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范隆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武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宣县金鸡乡马良村六桂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