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云飞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0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金商特字第00004号 |
案号 |
(2015)金执字第00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被申请人江苏云飞机械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人王春东的机械设备(详见苏H8-0-2014-083动产抵押登记书所附抵押登记设备清单)。 二、申请人王春东对被申请人江苏云飞机械有限公司上述机械设备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在2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6-24 |
发布时间 |
2016-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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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潘云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宁淮东线西侧、神华大道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