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池州市天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9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鸠民二初字第00480号 |
案号 |
(2016)皖0207执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池州市天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菱电梯有限公司4893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223.38元,合计50158.38元; 二、驳回原告中菱电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4-07 |
发布时间 |
2016-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水曼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700678936056E |
登记机关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广电中心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