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濮阳市亮宇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4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318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货款50368元;2、请求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904元;3、请求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32元,以50368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暂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2月1日。以上暂计至申请强制执行之日止,共 55304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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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魏秀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90059340208X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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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濮阳市华龙区新东路与锦田路交叉口西南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