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省世纪北斗导航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391**** |
执行依据文号 |
青崂劳人仲案字【2016】第248号 |
案号 |
(2017)鲁0212执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山东省世纪北斗导航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孙鸿淳2015年7月、10至12月、2016年1月、2月工资共计19513.12元。 二、被申请人山东省世纪北斗导航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孙鸿淳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间工资差额7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1-20 |
发布时间 |
2017-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建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22077391425H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227-C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