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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兴仁县佳顺煤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29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兴民初字第50号
案号
(2015)兴执字第000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兴仁县佳顺煤矿与被告史太平于2015年7月16日前共同连带偿还原告冯小霞价款100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5-08-11
发布时间
2015-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史太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6629641759
登记机关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潘家庄镇王家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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