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国田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9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8民初11255号 |
案号 |
(2020)沪0118执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国田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玺鑫实业有限公司货款74,537.70元; 二、驳回原告上海玺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99.60元,由原告负担8,236.16元,由被告上海国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663.4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延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729411840G |
登记机关 |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758号4幢316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