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阿荣旗那吉镇荣兴运输外运车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01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庐江民一初字第02450号
案号
(2017)皖0124执8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世龙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程思国、舒文荣、黄立经济损失282973元,被告阿荣旗那吉镇荣兴运输外运车队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9030元,由被告李世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7-05-05
发布时间
2017-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杜忠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50721MA0N0W0U0F
登记机关
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阿荣旗那吉镇政府住宅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