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9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83民初387号 |
案号 |
(2019)鲁0983执16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应支付原告刘光辉售房款349723元,被告自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分别于每月的26日前支付原告刘光辉35000元,于2020年1月26日前支付原告刘光辉34723元,支付至原告刘光辉在中国建设银行肥城市新城路支行的账号6217002220005273665二、被告如有任意一期不按照前款约定的期限履行,原告有权就剩余所有售房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刘光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就本案别无其它纠葛;五、案件受理费3273元由原告刘光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15 |
发布时间 |
2019-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永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83054994557E |
登记机关 |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凤山大街13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