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现代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7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6民初188号 |
案号 |
(2017)京0106执65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福建现代机械有限公司于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偿还原告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 680 000元(自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止,被告福建现代机械有限公司、欧孝忠、林华云以2 680 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四的标准支付原告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利息);二、如被告福建现代机械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内容履行,原告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有权要求按照7 471 949元未履行部分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福建现代机械有限公司、欧孝忠、林华云以4 729 19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被告福建现代机械有限公司另行赔付32 052元;三、被告欧孝忠、林华云对被告福建现代机械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32 052元,由原告北京现代京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文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7-10 |
发布时间 |
2017-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欧孝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3664708992L |
登记机关 |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西二环南路80号(融通达综合楼)1号楼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