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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永城市迅通城市管道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3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商睢民初字第03130号
案号
(2016)豫1403执6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商丘信通城网建设有限公司、永城市迅通城市管道建设有限公司、张立星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任欢借款200000元。 二、驳回原告任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合计7320元,由被告商丘信通城网建设有限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6-04-14
发布时间
2016-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立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81693511072G
登记机关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永城市东城区中原路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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