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源华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6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高民初字第23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0)高执字第00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84827.9元;二、驳回原告对阮华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18元,减半收取1059元,财产保全费920元,共计1979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0-08-23 |
发布时间 |
2015-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阮华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39号[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建材市场二楼2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