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市勘测设计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9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7)黑民一终字第28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08)庆法执字第00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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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庆民初字第160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第二项; 二、变更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庆民初字第160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第一项为:设计院于本片讲述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国际公司工程款110,358.57元及利息,利息给付之日自2000年9月9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08-10-23 |
发布时间 |
2016-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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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夏长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00129328162N |
登记机关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