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金泰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博商初字第48号 |
案号 |
(2016)鲁1625执5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2139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9-13 |
发布时间 |
2017-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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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学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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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兴县兴福镇兴福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