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103民初7453号 |
案号 |
(2018)鲁0103执13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前返还给原告胡未然出资款5000元;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前返还给原告胡未然出资款5000元;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前返还给原告胡未然出资款5000元;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20日前返还给原告胡未然出资款6800元。 二、如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返还给原告胡未然上述任意一笔款项,被告济南湘鄂情怀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一次性全额返还原告胡未然出资款25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255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220元,由原告胡未然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3-01 |
发布时间 |
2018-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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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卫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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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