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6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27民初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黔27执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黔南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共欠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银行保兑敞口1960万元及利息13.72万元,合计1973.72万元;二、陈军抵押给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九套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三、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的还款期限为壹个月。若在此期限内有第三人对陈军抵押给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九套房屋整体或任意一套申请拍卖的,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可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四、案件受理费140 223.20元,减半收取70 111.60元由樟树市鼎盛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6-03-10 |
发布时间 |
2016-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樟树市城北工业园区(樟树市鼎鑫实业公司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