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润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9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崇商初字第00586号 |
案号 |
(2015)崇执字第017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润泽公司在2015年10月1日前支付制作社105118元;若润泽公司逾期支付,则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05118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制作社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无锡市会意图文制作社,开户行:江苏银行无锡宁海支行,账号:2028 0188 0000 26893)。 二、制作社在收到润泽公司上述款项后立即将105118元发票开具给润泽公司。 三、双方就本案一次性了结,再无纠葛。 四、案件受理费2402元减半收取为1201元,保全费1070元,合计2271元,该款已由制作社预交,由润泽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10-10 |
发布时间 |
2015-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华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6739013212 |
登记机关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十八湾路288号湖景科技园7号、8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