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三原印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07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02民初6309号 |
案号 |
(2020)鲁1702执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支行诉被告菏泽市牡丹区新德印业有限公司、菏泽市蓝天乳业有限公司、菏泽绿森木业有限公司、菏泽三原印刷有限公司、菏泽好日子电器有限公司、高志栋、张艳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已于2019年7月1日发生法律效力。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内被告菏泽市牡丹区新德印业有限公司、菏泽市蓝天乳业有限公司、菏泽绿森木业有限公司、菏泽三原印刷有限公司、菏泽好日子电器有限公司、高志栋、张艳玲未偿还债务,现我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时间 |
2020-0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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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侯俊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272075074X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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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菏泽市牡丹区高新技术工业园诚信路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