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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鸡西市全鑫煤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6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鸡冠商初字第126号
案号
(2014)鸡冠法执字第002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兴龙、鸡西市全鑫煤矿、鸡东县恒达煤矿于2013年12月20日前连带偿还原告胡成军借款300万元;二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即15400元,由被告张兴龙、鸡西市全鑫煤矿、鸡东县恒达煤矿连带承担。此款原告胡成军已预付,被告张兴龙、鸡西市全鑫煤矿、鸡东县恒达煤矿在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冠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4-01-02
发布时间
2017-0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成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300786028741A
登记机关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麻山乡双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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