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7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681民初888号 |
案号 |
(2017)鲁0681执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前一次性付给原告焦长义工程款146000元。 二、若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用涉案楼房对外抵顶所欠工程款,第三人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无异议,并自愿协助办理转移过户相关手续。 保全费1250元,案件受理费1610元,由被告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1-05 |
发布时间 |
2017-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英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9号2号楼2702户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