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市立创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肇端法民三初字第756号 |
案号 |
(2016)粤1202执1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肇庆市立创电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西陆川县全球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7258.2元。二、被告肇庆市立创电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西陆川县全球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的利息损失【以尚欠的货款97258.2元为本金,从2015年8月10日起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六个月以下(含六个月)同期贷款利率,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246元(原告广西陆川县全球电子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付1123元),由被告肇庆市立创电子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19 |
发布时间 |
2016-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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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龙小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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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肇庆市建设四路13号天宁广场E幢六楼602D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