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宣城市青旅汽车销售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8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802民初2736号 |
案号 |
(2019)皖1802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祥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宣城市振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4898631.40元及该款利息(自2016年12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并支付律师代理费22600元;二、被告曹正标、邢杜鹏、王明祥、宣城市青旅汽车销售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王青对上述第一项判决中的代偿款4898631.40元及该款按年利率5.98%计算的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律师代理费226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007408530258 |
登记机关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