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昆程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4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36840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7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8618148】。一、被告东莞市昆程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科讯飞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14429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60865.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30日起计算至2020年7月30日;以14429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7月31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乐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6924054116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塘厦镇古寮二路2B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