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铜仁一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99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103民初3815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109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铜仁一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货款659,685.44元;二、被告铜仁一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违约金197,905.63元;三、被告铜仁一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4,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明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603069935613T |
登记机关 |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茶店镇城达路1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