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乌鲁木齐三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87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2)新民一终字第85号 |
案号 |
(2009)头法执字第000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高级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三雄公司给付新疆一建工程款392324元。二、三雄公司偿付新疆一建欠款利息119175元合计3611499元,案件本诉受理费28067.50元,财产保全费1752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4618.85元,合计80206.35元,由三雄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08-12-05 |
发布时间 |
2019-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228723969E |
登记机关 |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55号三雄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