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7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象民初字第779号 |
案号 |
(2015)象执字第00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桂林晶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42074.8元及该款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从2013年10月15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 本案案件受理费3255元(原告已预交),此款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5-05-08 |
发布时间 |
2015-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全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5753736469K |
登记机关 |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兴安县崔家乡长冲村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