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新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8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南法民初字第07055号 |
案号 |
(2015)南法民执字第00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市新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前退还原告周映歌工程保证金500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支付利息(其中2000000元从2011年4月2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1500000元从2011年3月11晶卢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1500000元从2011年3月29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5-01-21 |
发布时间 |
2015-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蒙昌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13号17-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