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市百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5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杞民初字第1510号 |
案号 |
(2017)豫0221执17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百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吴建民、刘善领、张永峰支付工程款13318104.75元,垫付料款365144元及工程款利息,被告开封市百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河南百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01945元及鉴定费8266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12-06 |
发布时间 |
2018-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百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00725811169T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开封市中山路北段8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