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6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104民初3547号 |
案号 |
(2018)豫1104执8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邹海林328200元。本案受理费6220元,由被告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7-18 |
发布时间 |
2018-07-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传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6846325695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经济开发区民营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