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海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栖臧民初字第387号 |
案号 |
(2016)鲁0686执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栖霞市人民法院臧家庄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烟台海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500000元(利息原告自愿放弃),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烟台科立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欠款200000元。原告在此款付清后申请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二、剩余300000元自2016年1月起,被告烟台海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每月支付原告50000元,此款于每月25日前付清。三、如被告烟台海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时付清,则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未付款。四、案件受理费4430.32元由原告承担,诉讼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栖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3-01 |
发布时间 |
2017-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成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66635185999 |
登记机关 |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栖霞市经济开发区(中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