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隆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8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3民初44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隆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1月5日前偿还原告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林支行借款本金9690000元及其利息、罚息(利息按月利率3.80625%执行,罚息按该利率加收40%计算,自2018年12月21日计至实际还款日止);二、被告福建隆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1月5日前支付原告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林支行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三、被告南安市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泛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陈景红、、黄龙凤、谢正河对被告福建隆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受理费79630元,减半收取为39815元,由被告福建隆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南安市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泛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陈景红、黄龙凤、谢正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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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龙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3662808973C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安市柳城街道霞西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