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安金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7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83民初6495号 |
案号 |
(2020)冀0983执1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淮安金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沧州渤海新区骅郡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付款4061667元;二、被告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647元,保全费申请人5000元,由被告淮安金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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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缪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26583765223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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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涟水县泰山路北侧、盐河路东侧2号B幢11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