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襄阳安迈电气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4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樊城民三初字第00034号 |
案号 |
(2015)鄂樊城执字第014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樊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襄阳安迈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钟祥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35868.20元。 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00元,原告钟祥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850元,被告襄阳安迈电气有限公司负担47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5-12-14 |
发布时间 |
2016-04-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文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00767426429N |
登记机关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10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