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科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0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望民初字第0223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湘0112执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江苏科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长沙建邦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150 803.4元、并赔偿原告长沙建邦物流有限公司损失(以尚欠运输费用为计算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15年5月28日起支付至全部运输费用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长沙建邦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 316元,财产保全费1 520元,共计4 836元,由被告江苏科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6-01-25 |
发布时间 |
2016-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789065839R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兴业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