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飞益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钟民二初字第23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09)新执字第00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常州市润谦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太仓市高阳工贸有限公司债务700000元,被告常州飞益纺织有限公司,谈建英、阮一飞、庄桂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021元,保全费4170元,合计15191元,由原告负担91元,五被告共同负担15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09-03-03 |
发布时间 |
2015-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谈建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钟楼区新闸街道新昌路286-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