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港进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109民初1045号 |
案号 |
(2018)黑0109执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港进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大正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固定收益309 000元,此款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2968元由被告黑龙江港进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2017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大正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被告孙延东对本调解协议第一、二项中黑龙江港进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应付款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6-11 |
发布时间 |
2019-0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春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281669017699U |
登记机关 |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讷五公路六公里处路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