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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江淮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3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202民初10340号
案号
(2020)皖0202执4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天龙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借款本金800万元、利息89640.39元、罚息398328.72元,并以未归还本息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计算的罚息;二、被告安徽天龙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律师代理费80000元;三、被告安徽江淮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马金龙、王素琴对被告安徽天龙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天龙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008元,由被告安徽天龙电器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江淮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马金龙、王素琴负担(诉讼费原告已预付,四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还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10
发布时间
2020-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后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5153712041H
登记机关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龙庵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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