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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军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3********77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川1621民初596号
案号
(2018)川1621执7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军江于2018年4月30日前归还原告何平借款7.5万元;二、被告杨军江于2019年2月28日前归还原告何平借款5万元,并支付从2016年11月1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的利息;三、被告岳池县新悦骏盛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杨军江本协议第一、二项义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四、本案诉讼费1,400元,由原告何平负担700元,被告杨军江、岳池县新悦骏盛贸易有限公司负担7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8-06-13
发布时间
2018-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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