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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光大日月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66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宿中民二初字第00073号
案号
(2016)皖13执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山东光大日月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东平县瑞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如下:自2014年9月19日起至计算至2014年12月30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按年利率14.4%计算;如2015年12月30日前未能按期偿还,利息自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付清款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安徽光大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6-03-17
发布时间
2016-06-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吉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23166649109B
登记机关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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